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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发布日期:2013-10-12 访问次数: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

德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11日在德清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清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德清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要务,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地、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富裕德清,和谐德清”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各项审判工作上新台阶。过去的一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一些企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我院从维护稳定、服务大局角度出发,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审判工作。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7702件(含旧存387件),上升41%,共办结7292件,上升44%,结案率达94.7%,各项审判工作指标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463件,审结462件,分别上升1.7%3.7%,依法惩处犯罪分子787名。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突出对“两抢一盗”等严重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重点打击,推动“平安德清”建设顺利进行。有力打击贪污贿赂等严重职务犯罪,共审结1617人,其中贪污案11人,受贿案1314人。依法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造成的影响,依法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犯罪,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715人。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寓教于审,惩教并举。依法审判未成年犯74名,占判决罪犯总数的9.4%,下降1.6个百分点,对其中14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判处了非监禁刑。通过不定期回访、参与社区矫正等形式,对未成年犯延伸帮教。通过定期开办法制课堂、组织公众开放日、观摩庭等活动,加大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效果。

  2、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功能,促进“和谐德清”建设。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579件,上升52.01%,办结4376件,上升53.87%,其中调解、撤诉2752件,调撤率达68.3%,解决争议标的额6.6亿元。大力协调民事纠纷,重视化解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等普通民事争议,倡导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友好的社会环境。妥善处理商事纠纷,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及时妥善化解经济纠纷。对回收企业应收款等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结,为企业抗击金融危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以人民法庭为平台构建纠纷就地化解机制,基层法庭专门开辟调解工作室,在乾元法庭尝试由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全年有205起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主持下调解结案,调解率达83.89%。以专业化审判为平台构建行业纠纷化解机制,利用设立在消费者协会的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和在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合议庭,全年共调处纠纷187件。

  3、灵活协调行政纠纷,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非诉行政案件73件,已全部审结。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力求当好“减压阀”和“化解器”,通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率达66.6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认真处理非诉行政案件。严把案件受理关,依照审查标准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尽可能降低被处罚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对抗,动员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努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采取上门走访、召开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败诉案件回访等方式,保持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日常联系和良好沟通,增进良性互动。

  4、积极创新执行机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收执行案件2557件,执结2476件,分别上升35.99%和44.29%,结案率达96.08%,有效执结率达70.58%,分别上升5.95和3.89个百分点,执结标的近2.2亿元。积极部署,清理执行积案。分别在2008年春节前、春季以及秋季开展了三次集中强制执行活动,依法执结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与政法委联合制定《德清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共同部署清理积案,成效明显。多方联动,提高执行效能。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通知》,就公安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财产、打击暴力抗法以及拒执犯罪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提高联合执行效能。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监督和参与执行,形成执行工作新格局。强化理念,追求和谐执行。发挥执行工作调和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强化和谐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和解执行、担保执行等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解率,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从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出发,强化执行公开、执行合议、执裁分开和执行跟踪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二)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司法为民举措有新发展。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更加关注民生,不断优化司法服务,采取了多种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1、积极优化司法服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加强领导,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主动适应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宏观形势的新变化,把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化司法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出台《优化司法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30条实施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盘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及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认识,服务“保稳促调”大局。牢牢把握“防下滑、抓转型、增后劲”要求,妥善化解涉企矛盾和纠纷,慎用保全等强制措施,引导当事人选择动态查封的方式,使企业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倒闭,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强核心竞争力。平衡利益,引导劳企共度难关。在维持企业生存的基础上,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共度难关。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劳动、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民工欠薪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工索薪案71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695件,调解率达97.34%。认真对待,高度关注涉农案件。加强对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和诉讼指导,打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等违法行为,慎重、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案件。

  2、贯彻落实服务机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充分落实便民措施。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这个省级文明窗口的功能,基本做到了起诉和执行申请在20分钟内完成立案手续。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向群众提供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引导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讼累。各基层法庭积极探索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简便立案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依法实施司法救助。严格执行诉讼费制度改革后的新规定,全年共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等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减、缓、免交诉讼费10万余元,为特殊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35万元,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利用设在乡镇的审判站,变坐庭审案为流动断案,深入到田间地头、村部庭院,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宣判,全年以巡回审判方式调处近400起民间纠纷。

  3、牢固树立维稳意识,妥善处理涉诉信访。以“有信必回、有访必接、有惑必解”为基本要求,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狠抓奥运安保维稳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认真反复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确定了包含60余名老信访户的重点稳控对象名单,逐案逐人制定落实维稳方案。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密切关注、及时处理从各个端口接收的涉诉信访,由领导第一时间批阅重要信访件,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完善信访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重点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加强对信访件处理情况的督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反馈,逐步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

  (三)提高绩效,完善管理,法院公信力有新提高。近年来,个别干警存在的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和公信力。我院从消除这些制约因素入手,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完善了各项审判管理机制。

  1、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及时出台了《2008年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区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调研宣传等项目分别进行考核计分,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审判质效评估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和逐项考核,每月进行审判流程管理通报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通报。通过完善绩效考核以及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规范了司法审判和政务管理行为,推动了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宣传信息调研全面突破。通过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列入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项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均名列第一,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得到了各界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全年共在全国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598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19篇,省级媒体187篇。在最高院刊发简报1期、信息4条,动态反映1条,在省高院刊发简报1期,信息16条、情况反映4则,被省委录用信息1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8篇,其中12篇为《人民法院报》专版,关于《当前公民代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成果引起了省高院院长的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3、监督制约力度逐步加强。完善质量评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关于规范全院裁判文书制作若干意见》,统一裁判文书制作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文书每月进行实名通报。创新监督制约措施。出台《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若干规定》,将两者间的交往行为纳入监管视线,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向当事人发放《审判纠风工作征求意见表》,积极征求对办案法官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办案法官严格规范司法。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走访,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院执纪执法监督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促进法院工作,改进法官作风。强化案件纠错力度。坚持有错必纠,认真审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7件(旧存1件),全部审结。申诉和再审案件实行立审分离,倡导“阳光申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和“再审难”的问题。

  (四)以人为本,深化教育,队伍建设有新成效。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廉洁,以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促司法公正高效。

  1、深化作风建设,抓好理念教育。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司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深入开展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司法为民意识。

  2、强化司法能力,提高业务素养。积极开展干警学习培训和在职教育,共组织28名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和市中院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有三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使干警的知识结构及时得到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在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及优秀论文评比活动中均获奖。

  3、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洁意识。继续加强干警的廉政建设,树立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出台了《德清县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有步骤、分层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形式,加强正面教育;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在我县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等形式,进行反面教育,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投诉信访处理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纪检监察信访投诉24件,每件均做到了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关于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最高院专门以简报形式向全国各地法院进行推广。

  4、虚心接受监督,争取理解支持。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诚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2008年,我院专门就执行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根据人大常委会对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切实采取相关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以及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367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新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冷静和清晰地看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待,与德清发展大局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审判人员工作压力过大;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面对“执行难”,执行方法的创新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这些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公信与权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2009年的工作思路

  200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我们将正视困难、直面挑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前瞻的思维、进取的姿态、务实的行动,不断创出新的成绩。 

  2009年我院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紧紧围绕县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主线,着力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举措,提升执行力度,为“富裕德清,和谐德清”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据此,今年德清县人民法院的总体思路是“五个进一步”:

  ——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

  ——服务大局,围绕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优化司法服务;

  ——深化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促进法院发展的审判机制和管理体系;

  ——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整体司法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以人为本,不断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人民信任和满意的法官队伍。

  重点是做好以下“六个围绕、六个着力”:

  (一)围绕解放思想,着力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三个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意识,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特别要着力找准法院工作与科学发展之间的结合点,把法院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落实到为科学发展服务中:要进一步把关注民生、司法为民作为结合点,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作为结合点,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和服务大局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关系,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要真正做到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大局,无论是部署工作,还是审理案件,都应当从服务大局的角度来思考,从有利于大局的角度来把握。

  (二)围绕转型升级,着力在优化司法服务上下功夫。贯彻落实《优化司法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30条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大局,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执行力度。积极协调处理涉诉企业纠纷,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协调沟通。从关注涉案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审理执行好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的重要性,从保持劳企双方利益平衡出发,加大对生产经营有潜力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企业的调解力度,维持民工就业,力促劳企双方共度经营难关。对目前仍在运营的困难企业,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民工的长远利益。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企业所涉欠薪纠纷,要快立、快审、快执,并注重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配合,加快案件处理流程,最大限度挽回民工的欠薪损失。对于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积极鼓励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防止矛盾激化,保障大局稳定。

  (三)围绕和谐稳定,着力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下功夫。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强化调解,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加大诉讼调解,进一步探索建立覆盖诉讼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的调解工作,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努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坚持审执兼顾,为案件自动履行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将自动履行率纳入考核。以立案接待大厅为平台构建纠纷分流处理机制,继续完善以人民法庭为平台的纠纷就地化解机制,创新以专业化审判为平台的行业调解机制,强化以诉讼调解为平台的效力衔接机制。

  (四)围绕司法为民,着力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继续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立案,强化诉前调解、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有效避免讼累和风险。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信访工作经验,落实诉访分离制度。通过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源头治理,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争取各方支持,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

  (五)围绕公正和效率,着力在提高司法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完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结案率,缩短办案周期。完善以《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强化法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公平、公正意识。

  (六)围绕队伍建设,着力在提升法官素质和形象上下功夫。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德清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突出纪律教育,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有机结合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将监督向事前和事后延伸,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困难和挑战已经显现,新一年的思路和目标已经清晰,新一年的责任和使命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德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德清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附件 】

《德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案件情况的不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的刑事司法政策。

  2、非监禁刑:是指在监狱等羁押场所之外对犯罪人进行制裁的刑罚,既包括罚金、赔偿、没收财产、资格限制等刑种,又包括缓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

3、非诉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等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时,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4、有效执结率:是指年度内有效执结的案件数量与执结案件总数之比。有效执结是指以下列方式结案:(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部分实现后申请执行人单方放弃剩余债权。

5、和解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与履行后,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6、担保执行: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其本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

  7、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是指人民法院设立立案接待大厅,提供从导诉、立案、材料接收,各类申请的受理、审查、审批,诉讼费的预收、结算、退费,听取告诉、投诉、申诉,到查询、立案调解等服务。

8、诉讼费制度改革:《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1日起施行。该《办法》实施后,诉讼费收费标准有了较大幅度下降,如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等。

  9、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10、审判流程管理:是根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协调的综合系统管理。

  11、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是指通过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进行的评估,有 27项评估数据和11项调研数据,其中评估数据是体现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性数据,调研数据是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参考数据。

12、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判一旦生效,诉讼即告终结。因此,再审不是诉讼必经程序,进入再审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13、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1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裁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5、执行威慑机制:是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工商、银行、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投资、限制出境、限制购房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机制。

16、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执行威慑机制的基础性信息支撑平台,包括案件信息录入与管理、执行人员信息录入与管理、案件信息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统计、执行法律法规查询、执行工作论坛、执行资讯发布等。该系统将全国各级法院每年二百多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数据库中。以此系统提供的全面、及时、准确的执行案件信息为基石,借助与国家有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互动机制,并以适当的方式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查询,最终形成国家执行威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