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 |||
| |||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市委“四个年”活动和县委“三大行动”统一部署,2月23日,我院召开“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赵震作动员讲话,我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由副院长沈芳君主持。 院长赵震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新形势下法院队伍突出问题的重要载体,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落实“七个绝不允许” 和严明法院干警“五条纪律”作为“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核心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做好下一步工作,院长赵震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赵震为组长的“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事宜。院党组要负起责任、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把活动的每个环节抓紧抓实。二是认真实施,强化联动。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内容要求,突出强化班子的看齐意识,做到层层立标杆,防止上紧下松。各部门、各党支部要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联系部门实际,细化工作要求,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干警。三是注重统筹,协调推进。要把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与提升审判质效、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为“G20”保驾护航等及我县“三大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本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队伍建设年”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检查,督促落实。通过经常性督查指导,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党支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会上,政治处主任姚爱斌宣读了省高院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及我院“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会议还邀请了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沈建丽同志为我院干警上廉政教育课。(余文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