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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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公 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选任驻庭人民陪审员(驻庭人民陪审员人均补贴4-5万)。现就选任人民陪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1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并能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具有德清县户籍或以德清县区为经常居住地,年满二十八周岁,有司法工作经验优先; 5、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和执业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的推荐、报名程序和时间 (一)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2017年6月20日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本院推荐,或者由本人直接向本院提出申请(注:单位推荐填附表1,个人自荐使用附表2)。 (二)联系电话:8076295 (三)相关报名表格可登录德清县人民法院网站下载,网址 deqing.zjcourt.cn
二O一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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